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审判研讨

勇于创新 拓宽职责 探索司法技术改革新路子转变职能 引入调解 推进司法技术工作上台阶

发布时间:2009-06-22 18:21:51


    项城法院司法技术室,现有正式在编在岗人员6名。2008年度,项城法院积极探索司法技术新路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司法技术室全年共办结各类对外委托案件120件,无一差错、无一上访。另外还处理了审核类案件66件,在对外委托环节中调解结案25件,调解结案率上升了58%,为项城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连年被评为省、市司法技术工作先进单位。

    一、提高认识,积极探索,强化司法技术职能作用

    司法技术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职责,在提高案件质量、维护法院形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法院整体工作中,司法技术工作虽然是服务性、保障性和辅助性的工作,但是,技术室作出的鉴定结论如果把关不严出了差错,就会造成冤假错案;不但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干警也将受到责任追究。近几年,在人民法院系统内的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司法技术鉴定和管理是备受关注,触及最深、冲击最大的一个部分。2005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决定》的实施,司法技术室不再受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能便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构的通知》要求,负责为审判工作统一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审核服务等工作。做好司法鉴定机构改革和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职能调整,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司法辅助保障作用,服务好审判和执行工作,成为法院系统探讨的热点。

    司法技术工作所承担的责任、所起到的独特作用是任何庭室不能类比的,为强化司法技术职能作用的发挥,近年来,项城法院提高认识,整合力量,加大投入,不断创新司法技术工作方法,立足司法技术工作职责,打破单纯从事司法鉴定的传统观念,对司法技术领域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探索,引入了调解工作机制,形成了自已的特色,探索实践了司法技术鉴定“五步辅助调解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整合力量,加大投入,科学管理

拓宽司法技术工作职责,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没有专业的人才,优良的装备是不行的。为此,项城法院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整合力量,充实队伍。2007年初,技术室共有在岗干警4人,学历偏低,年龄偏大,个别同志工作中存在有得过且过、消极应付的思想,缺乏工作活力。面对这种状况,项城法院对警力进行了整合。一是有意识地选调了2名年富力强、高学历、热爱技术工作的干警充实到技术室,为技术室输送了新鲜血液,增强了队伍的整体活力。二是扩大职能范围,根据项城法院工作实际需要,司法技术室下设了技术辅助科和网络技术科,并按职数配齐了领导。三是由院长亲自主抓司法技术工作,对于他们有关工作上的请示、计划、措施等都及时给予批复。为从专业技术上把好案件质量关,在院长提议下,司法技术室主任担任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从而相对避免了因技术及鉴定问题引起的冤假错案的发生。

    其次,提高技术装备的高科技含量,强化法制宣传

    按照“内部调节、优先考虑、急用先办、提档升级”的原则,加大司法技术装备投入,使司法技术室走上了科技化、网络化管理轨道。在配备技术装备方面,凡是上级法院要求配备的装备,法院都想方设法予以解决。根据院党组要求,技术室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担负着全院的网络技术维护、安全监控及网络影像宣传等项工作任务。近两年来,项城法院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后投入60余万元,一是建立了多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上自院机关下到每个基层法庭安装了整套的电子监控系统,实行网络化管理,对审判庭、羁押室、枪库、档案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天监控,并能自制光盘,保存备查。二是实现干警办公自动化。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录像机、照相机、刻录放光盘设备和制作彩色照片设备等高档装备,专门培训了自己的摄影、摄像专业人才。目前,司法技术室能用自己的技术设备熟练制作彩色照片、自己编制节目、刻录光盘。同时还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做好网络信息、电视宣传工作,以技术室牵头制作的《以案说法》、《秣陵中心法庭民调纪实》等节目在项城市电视台《平安之声》、周口电视台《民生报道》栏目中播出。其中,技术室组织拍摄的《构建大民调,促进大和谐》节目在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与法同行》栏目中播出;《严历打击两抢一盗,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节目在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绿色法网》栏目中播出;《建立多元调解机制,努力促进和谐稳定》在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绿色法网》栏目两次播出。通过开展这些工作,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其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使司法技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司法技术室利用外出办案的机会,先后到沈阳市、安阳市等中级法院学习其先进经验,开扩了眼界,拓宽了思路。两年来,项城法院先后制定了《项城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审计、评估工作操作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制作了工作流程操作示意图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等版面悬挂上墙,此方法既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也便于当事人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达到了消除误会,增进理解之目的。在工作中,一是案件实行微机管理,逐件登记;二是实行摇号选择鉴定机构,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现场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公正;三是建立对外委托案件工作流程电子档案,做到备案存查。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模式为提高审判、执行效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努力拓宽工作职责,全程引入调解机制

凡进入司法技术鉴定环节的案件,大都是复杂棘手案件。工作中,项城法院探索推行了司法技术“五步辅助调解工作机制”,分析矛盾的焦点,抓住案件的实质,凭借自身技术优势,运用调解技能,对症下药,尽最大努力促进庭外和解,避免反复鉴定,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化解双方矛盾,为审理和执行工作分忧解难。

    1、吃透案情,找准矛盾焦点。司法技术鉴定室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申请后,主动与审理庭结合,查阅卷宗,查看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和所鉴定、评估物品的属性、成色等特征记录,向承办人了解调解的过程、双方争议的焦点、调解的差距,双方当事人各自想法,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基础。去年5月,项城法院刑事庭移送一起刑事附带民事伤害案件,被告人赵中伟的父亲手拿鉴定复核申请书,痛哭流涕地诉说其孩子冤枉,尽管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宁愿卖粮卖物把钱花到重新鉴定上,也不赔偿给原告人,双方矛盾进入白热化。技术室接到案件后,详查卷宗,发现病历记录详实,受害人伤残等级客观,技术室同志与被告父亲促膝谈心,好言劝说作为农民凭卖粮卖物换钱去郑州复核鉴定不是正确选择,推翻原鉴定可能性不大,不如把钱直接赔偿给受害人,赔礼道歉,争取对方谅解,法院还可酌情从轻处理。被告人父母最终被技术室人员的真诚所感动,同意和解。与此同时,技术室干警又做受害人工作,最后受害人表示:“赔多少钱无所谓,就争一口气,只要对方道歉什么都好说;”他们便趁热打铁,积极促成双方和解,三天后被告父母拿出2万元赔偿款交到受害人手中,受害人自愿放弃追究报告人的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并送来锦旗表示谢意。

    2、现场勘验,作出科学估测。耳听为虚,眼见为真。为进一步核实当事人的病理情况和所鉴定评估物品的真实面貌,司法技术人员深入当事人所诊治疾病的医疗机构走访医生,了解治疗过程,查验病例记录,查验当事人恢复情况。直接和当事人接触,就所了解的当事人治疗情况和恢复情况作医学上测试。对有登记记载的物品,深入房产、车管所等登记机构查验物品登记情况,对未登记的物品,走访物品所在地的居委会和邻居,了解物品的所有、使用、管理情况,并实地查看物品的成色、数量,与当事人向承办庭所反映情况进行比对核实。同时,发挥司法技术人员的专业优势,进行初步科学估测,分析当事人的伤残等级及物品的价值,找出与当事人所想结果的差距,与当事人沟通,消除当事人不符合科学依据的推测和设想,力争促使当事人对病理和物品价值等情况与科学估测基本一致。

    3、释法明理,全力做好调解。估测了当事人的伤残等级及物品的价值等情况,消除了当事人不符合科学依据的推测和设想后,首先单方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结合法律和情理讲明调解的利弊,结合法律和案情,分析对应鉴定结果双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责任。然后,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地进行教育引导,悉心疏导,耐心开导,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调解。

    4、积极引导,协商鉴定机构。对暂时调解不成案件,为避免当事人对鉴定机构的不信任,导致反复鉴定事件的发生,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及时化解矛盾,司法技术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选择所要委托的鉴定机构。根据当事人所申请鉴定的事项,按照鉴定机构公示名册,及鉴定机构简介,让当事人选择他们所共同信赖的鉴定机构。对于不能协商确定鉴定机构或一方当事人无故不到庭的,及时采用随机方式选择鉴定机构,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现场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对于已委托的案件,明确要求鉴定、评估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工作,做好督促和跟踪服务。

    5、依据结论,力促双方和解。鉴定结论出来后,结合鉴定前的科学估测结果,说服当事人,取信于当事人。根据结论,找准症结,再次释法明理,力促双方和解。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移交承办庭加以确认。调解不能的,及时将鉴定结论移交业务庭室,为提高审判、执行效率打下坚实基础。

2008年,项城法院共办结各类对外委托案件120件,无一差错、无一上访。另外还处理了审核类案件66件,在对外委托环节中调解结案25件,调解结案率上升了58%,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连年被评为省、市司法技术工作先进单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