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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法院刑事巡回法庭走进农村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3-10-25 15:49:08



项城法院刑事巡回法庭法官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原告人时某进行公开宣判


项城法院刑事巡回法庭法官对被告人孙某的丈夫送达判决书,并因案释法

    为进一步开展好巡回审判工作,通过以案讲法达到弘扬法制、教育群众的目的,10月25日上午,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法官驱车60多里来到官会镇某行政村,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并就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2013年4月份,被告人孙某与本村村民时某因两家宅基地纠纷发生矛盾,孙某用木棍将时某左手部打伤。经鉴定,时某左上肢桡骨骨折属轻伤,为治伤花费医疗费1000.62元。综合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时某医疗费1000.62元。鉴于原告人时某已70多岁,行动不便,为减轻被告人的诉讼负担,项城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走进法庭听审判”活动,借助“巡回法庭”的优势和便利,按照法定程序在案发地附近以“巡回法庭”形式对这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宣判后,主审法官对参加旁听的群众进行了“法官说法”的普法教育活动,教育大家要知法守法,同时也借此让群众了解法院、了解法官,保障社会公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展审判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畅通法院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有效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系统的理解和信任,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责任编辑:nlf    

文章出处:xc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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