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好巡回审判工作,通过以案讲法达到弘扬法制、教育群众的目的,10月25日上午,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法官驱车60多里来到官会镇某行政村,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并就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2013年4月份,被告人孙某与本村村民时某因两家宅基地纠纷发生矛盾,孙某用木棍将时某左手部打伤。经鉴定,时某左上肢桡骨骨折属轻伤,为治伤花费医疗费1000.62元。综合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时某医疗费1000.62元。鉴于原告人时某已70多岁,行动不便,为减轻被告人的诉讼负担,项城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走进法庭听审判”活动,借助“巡回法庭”的优势和便利,按照法定程序在案发地附近以“巡回法庭”形式对这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宣判后,主审法官对参加旁听的群众进行了“法官说法”的普法教育活动,教育大家要知法守法,同时也借此让群众了解法院、了解法官,保障社会公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展审判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畅通法院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有效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系统的理解和信任,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