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原告田旺旺与被告马得波同在项城市丁集镇李庄小学上学,田旺旺上学前班,马得波上小学三年级。2006年5月11日,在该校上午上完第二节课休息期间,原告田旺旺去厕所途中被被告马得波撞倒在地,马得波又压在原告身上,致使原告受伤。原告田旺旺受伤后在河南省淮阳县楚庄骨科医院诊治,住院38天,花去医疗费1321.44元,其中被告马得波法定代理人马学习已支付400元。后经法医鉴定,原告的伤情被定为十级伤残。事后,原告田旺旺多次要求被告马得波和学校赔偿医疗损失,但终因赔偿数额差异较多而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损失等各种费用共计15000元。
被告马得波辩称,被告是被原告绊倒的,对此,原告存在过错,应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被告李庄小学没有做好安全教育,也有责任,且原告起诉的数额没有法律依据,故被告马得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项城市丁集镇李庄小学辩称,学校已经制定了相关安全措施,并且进行了落实,而原告与被告马得波在课间偶然相撞,不可预见,学校对此没有一点过错,故学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审判]
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马得波在校园内与原告田旺旺发生相撞致原告受伤,对此纠纷,被告马得波应负主要责任,由于其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赔偿责任由其法定代理人马学习承担;被告项城市丁集镇李庄小学对于幼儿在校园内负有安全管理的义务,其未尽到合理职责,应承担次要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问题的意见第160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马得波法定代理人马学习赔偿原告田旺旺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共计7531.44元的70%,即4872.10元(已扣除先前支出400元),被告项城市丁集镇李庄小学赔偿其中的30%,即2259.43元,上述款项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付清。
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评析]
近年来,学生之间的伤害事故,在校园伤害案中占很大比例。本案即是一起校园人身伤害案件,从本案来看,原告在课间休息时,被被告马得波撞倒在地,造成原告受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马得波作为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没有争议的。而本案争议的焦点就是被告项城市丁集镇李庄小学在此案中是否有过错,应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由于这类事故的加害人为另一学生,学校大多认为其不应为这类事故“埋单”。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问题的意见第160条也明确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知道,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于在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其他活动,赋有义不容辞的安全管理的义务,当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或者被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在过错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原告田旺旺在被告项城市丁集镇李庄小学上学前班,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对其人身应严加管理,但由于该校疏于管理,未尽到合理职责,致使原告被第一被告人马得波撞伤,因此本案被告李庄小学对原告的损害负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其承担赔偿其中的30%,即2259.43元的责任是合理合法的。
本案虽是一例普通的校园人身伤害案,但它却给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敲响了警钟,如何最大限度的预防校园人身伤害的不断出现,减少校园民事纠纷的发生,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尚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普及法律知识。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对教师法律知识的培训;另一方面,应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能力。第二,加强有效沟通。学校在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的同时,应走出校园,和家长、学生进行有效沟通,定期召开家长会,了解家长和学生所思所想,做到教育工作有的放矢。第三,学校和教师应摒弃旧的教学观念,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正确实施教管行为,不能以任何理由放任自己在履行教管职责中的不当行为,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第四,正确、合理解决纠纷。校园民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要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进行处理,不能互相推委,避免因方法不当扩大损失并造成新的伤害。在查清事实、保全证据的前提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合理确定责任承担方式和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的正确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