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笔者从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该局执结了一起骨头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次和解执行七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被执行人王某、张某合伙经营酒店期间欠下多人人工费用,后被先后诉至法院。自2009年6月到8月初,先后有7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其中有2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为王某、张某二人,5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为王某一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整日东躲西藏逃避执行,造成法院数次拘传未果。被执行人王某虽然每次传唤均到庭,但履行义务的态度非常消极。
经过执行人员作其思想工作,王某讲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原来王某本人也知道欠下别人款而整日被法院传唤的滋味不好受,从内心中极力想尽快履行义务,但每次一与另一案件债务人张某电话商量,张某却根本没打算还债之心,甚至调唆王某如何如何躲债和逃避法院执行。
找到了案件陷入困境的病根后,执行人员决定先从被执行人张某下手。执行人员根据王某向法院反映的被执行人张某的情况,认为被执行人张某的家庭应当有银行存款。通过到被执行人张某之妻肖某所在乡镇驻地的金融机构查询,于2014年9月12日依法并划拨了在被执行人张某之妻肖某名下的银行存款2.1万元。
得知此事后,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找到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与该七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协商一次性解决案件。
9月18日,在法院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王某与七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