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网友”冒充朋友骗人 裸照敲诈勒索钱财领刑

  发布时间:2014-10-20 14:34:09


   利欲熏心,用裸照威胁网友勒索钱财,法网难逃终获刑罚。10月13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敲诈勒索案件,以被告人王宏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10日晚,被告人王宏用其手机在网上和被害人李某聊天,冒充李某的朋友骗取李某本人五张裸体照片,并以在互联网上公布其裸照为由向李某勒索现金一万元,但被李某拒绝。后王宏又以QQ网名“蒙面大叔”身份多次向李某发送其裸照并勒索现金3000元,李某被迫同意,王宏要求李某向其银行卡汇现金3000元。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王宏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恐吓、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为此,中站区人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nlf    

文章出处: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