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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小利贩卖毒品 领刑受罚悔不当初

  发布时间:2014-10-21 11:12:48


   只因一点蝇头小利就置法律于不顾,竟铤而走险贩卖毒品,结果却使自己身陷囹圄,得不偿失。10月15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犯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4年5月19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某接到钟某要求购买毒品的电话后,便按照约定携带毒品氯胺酮至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旁,以50元的价格将1小包净重1.8克毒品氯胺酮卖给钟某。二人完成交易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从钟全身上缴获上述毒品,从张某某身上缴获上述毒资及在其摩托车上查获毒品氯胺酮14小包,共净重17.5克。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某在庭审中没有异议,并有受案登记表,证人钟全的证言,搜查笔录,扣押清单,核称笔录(附照片),指认毒品、毒资照片,通话清单,辨认笔录(附照片),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通知书,抓获 经过,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及其常住人口详细信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无视国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逐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nlf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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