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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点滴 世间百态

  发布时间:2009-06-29 08:50:39


    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忆起十余年民事审判生涯,很是感慨。所经所见典型案例,让人扼腕叹息,让人忍俊不禁,让人忧心如焚,让人愤然离案,让人潸然泪下………果然是审判点滴,世间百态。

1、血本无归

    原本一对朋友,不太分彼此,却因一份600元的欠条打起官司。甲认定欠条为乙所写,乙矢口否认。几经鉴定,结果均不相同。多次上诉又发回,当各人的官司成本上升到10000余元的时候,双方都有些精疲力竭,但双方都心有不甘。历经近十年,最终原告撑不过,撤诉了事。十天后,原告到法院领裁定,却说被告意外的送去了500元。

2、如此蠢材

    曾有一对母子,因为父亲死亡礼金发生矛盾,对搏公堂。儿子提出,如果把礼金给母亲,自己以后就不再尽赡养责任。母亲明白,即使把礼金全部给儿子,他也不会善待自己,在其他子女示意下,于是就顺水推舟,表示同意。在达成调解协议时,法官写明母亲自愿放弃要求儿子赡养的权利。结果儿子不依,要求法官写清楚:儿子活不养,死不葬。在法官释明只有权力可以放弃,义务不得放弃,法院不能违法出具调解文书时,儿子才愤愤作罢,仍然心有不甘。儿子此举令乡邻侧目。

3、啼笑离婚

    曾有一对夫妻,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财产。根据双方陈述,共同财产价值约30000元。在征求女方财产分割意见时,女方要求男方支付40000元。法官:你们共同财产共30000元,为什么要40000元啊?女方理直气壮:我们结婚三年多了。我天天陪他睡觉。一天20元钱吧,这三年多,得多少钱?这还少要了呢,另外还有青春损失费,加在一起不算多吧?法官忍俊不禁,装作严肃的样子对女方说:你说的对,是应该向他要这个钱,但他也陪你睡觉了,你也该给他付款。另外,你长一岁,他也长一岁,青春是都回不来了,你们这一块抵账吧,请陈述你对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意见。旁听人员叹为观止。

4、终生憾事

    有一场赡养官司,老头有四个儿女。在审理期间,老头被滞留法院数次。开庭时,大儿子及媳妇跪地赌咒发誓,称老父亲不承认三年里他们给过的100元钱,实在缺德。二儿子说自己老婆要生孩子,根本不出庭。庭后老人被责令拉回大儿子家。结果老人在判决书送达之前,与世长辞,案件终结,成为主审法官终生的遗憾。

5、醉翁之意

有个老太太告女儿要求赡养。但在陈述中,却不讲女儿不尽赡养义务,只是要求法官狠狠地批评教育女儿,甚至要把女儿抓去几天。女儿却指着他的鼻子:看看你吃的穿的,哪一样不是我给你置办的?那一月不回去看你几次?最后才明白,女儿和有妇之夫有染。母亲无奈,出此下策。女儿更为委屈:我为什么给人家好啊?还不是谁给我介绍对象,一听说她是我妈,就散伙。有一两个愿意处的,她死活不同意,我都三十多了,嫁谁去啊?法官只好作个案外调解工作,苦口婆心一番,母女相依而去。

6、因小失大

    两个邻居,因为北邻盖房在空中倾斜,占用了公用空间月10余公分。并影响到了南邻的房屋。南邻要求停工改造,北邻不以为然。南邻起诉保全,北邻大怒。审理中要求北邻暂时停工,北邻白日按兵不动,夜晚悄然加班。双方言语冲突动起手来,都召集人马,结果双方互有伤残,民事转化为刑事,三人被判刑,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7、意外收获

    一对男女,相识即开始同居。十余天男方发现女方不是自己的理想,即有去意,女方不舍,男方避而不见。女方忽觉身体不适,去医院竟被检测身怀有孕,遂到男方老家找着其父母,守着庙等和尚。准公婆并不善待,但女方决然生下了孩子,然后携子寻夫,几经周折,找到男方新购居所,强行居住,男方又弃房逃走。终觉不是办法,遂到法院起诉,愿意抚养孩子,但必不维持关系。法院审理结果:女方竟然获得住房和不菲的子女抚养费。女方算是小胜一把,人才两得。

8、欢喜冤家

    一对中年夫妻,丈夫要求离婚,说妻子持家千般好,处事万般善,只是偏信耶稣,孩子病了不让吃药,学习坏了依靠祈祷,一天三遍口不离“主”,叫人实在无法忍受。只要妻子说一句放弃信仰的话,就可罢战息诉,回去过安生日子。但妻子坚持打不还口,骂不还手,但让说一句假话,决然不肯,因“主”叫人诚实信用。法官枉费九牛二虎之力,双方决不妥协。法院经研究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回访,夫妻二人竟然空前恩爱,女人大着肚子,俨然又要做一回母亲。

9、弄巧成拙

    有一对夫妻,已经离异。某一天在街头相遇,前夫对后妻说,这是我原来不要的那个,后妻撇嘴闲话,恰被前妻听见,不堪其辱,遂与对骂,及至动手厮打。双方各搬救兵,厮打中,后妻之侄扬起板凳去砸前妻之兄,不料板凳扬起时误伤了站在后边的前夫,眼睛出血以至伤残。前夫气不过,起诉前妻要求赔偿。纸终于没能包的住火,法庭很快审理明白,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前夫搬起石头,终于砸伤了自己的脚。

10、峰回路转

    一位因强奸所生的儿子由养父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生父支付子女抚养费。有些年迈的生父却认为养父早已卖了孩子,坚决要求孩子出庭。及至见了孩子,又认为原告不是当初自己的孩子。要与其进行亲子鉴定,养父欣然允诺。法庭在征求双方选择鉴定机关意见时,恰逢一另案法官到庭咨询,见到孩子和生父,因为年龄悬殊,竟冒然的问了一句:这是您的孙子吗?长得和爷爷真像。生父忽然红了脸,竟撤回了鉴定申请,乖乖的掏出了抚养费。

    世间万物万象,人间千姿百态,冷眼观人,或丑恶或美好,各领风骚,但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俗话说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原闻者一笑之间,有所感悟,不复成为他人笑柄,皆成楷模。

                            项城市人民法院  陈书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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